2017年下半年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通知
申请手续
1. 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,符合(表1)各项条件的毕业生自行上网填写申请资料。在我院网站(华师继教网)的“学士学位专栏”中点击“学士学位申报”,输入学号登录后,填写自己的基本申报资料并设定密码。在线填写的资料将作为下一步审核、办理学位证书的依据,所以请同学们在网上先阅读各项资料的填写说明,务必真实、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,绝对不能出错。
2. 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填写基本资料以外,还需完成以下流程:
① 在学位申报系统中上传学位证书相片电子版(要求为180×240像素的蓝底JPG文件),并用此电子相片的底版洗晒大一寸的相片两张,用于办理学士学位证书(送交的纸质相片必须与电子照片一致,见③的要求)。我们还会将送交的相片与学位外语统考准考证相片、本科毕业证书相片进行对照,以确保为同一人。
③ 在10月10日至10月31日(周六、日除外)期间向我校主管学院的自考办送交如下材料:
a) 网上填写后打印的申请表一式一份;
b) 蓝底彩色大一寸正面免冠照两张(必须与上传电子相片一致),相片粘贴在申请表的“学位证书相片暂贴处”;
c) 本科毕业证书、成绩总表(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打印的成绩总表皆可)和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,经办人核对后,原件交还学生,并在申请表上签字,加盖本单位公章。
注:成人学历教育学生仅填写基本申报资料即可,无需进行上述①②③的流程。
3. 已在网上提交申请的同学,在网上申报结束后,仍可凭自己的密码登录系统,对自己的申报资料进行查看、修改。
4. 凡2017年6月申请本科毕业但暂未领取到毕业证书的自考生,须按第1点的时间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请,待领取本科毕业证后,再递交纸质材料。
5. 各学院将在11月陆续对申报人的资格进行初审,审核后,申报资料将被锁定不能修改。各位同学可在11月中下旬登陆查看初审结果,如有异议,须在11月21日~11月30日期间向相关院系提出,逾期视为放弃申诉权。
三、各学院及我院审核办理流程、时间安排
1. 各学院教务员工作流程:
① 及时向毕业班学生和各教学点传达本通知精神;
② 自考教务员于10月10日~10月31日收缴自考生的各项材料(注:收取学生材料时,请向学生明确网上填写的信息与送交的材料必须一致,否则申请无效);
③ 11月20日前,教务员必须完成初审工作,并到我院学历部领取打印好的“拟授予学位名单”和“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表”;
④ 12月7日前,各学院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,对拟授予名单进行投票表决,在表决表上签章后交我院学历部;
2. 2017年12月,我院将协同教务处对申请名单进行复核、汇总和上报,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审批授予学士学位名单,并在网站公示结果。
3. 2018年1月上旬,正式办理学士学位证书,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届时可提前联系相关学院,持有效身份证到所属学院领取学士学位证书。
四、其它事项
1.自考生的资格审核(包括毕业情况、课程平均分、相片核对等)由学院教务员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逐一核对处理;成人教育学生的审核则由系统自动完成。
2.我校成人学士学位的授予从2017年起有重大变革,有关事宜我院已在去年印发华师继教[2016] 26号文并挂网在学院网站的学士学位专栏的通知栏目上,请有关单位和学生详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