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:我国高职教育专业总数调减至747个
人民网北京11月9日电 (赵英梓)教育部日前印发了新修订的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设置管理办法》和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目录(2015年)》,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,专业总数由原来的1170个调减到747个(其中保留263个,占总数的36%;更名167个,占总数的22%;合并到243个,占总数的32%;新增74个,占总数的10%;取消69个),同时还首次列举了764个专业方向。
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表示,保留的专业主要是符合产业发展实际和趋势,相对应的职业成熟稳定,专业布点较广、就业面向明确、名称科学合理的专业。更名的专业主要是专业名称不够科学规范、不能完全体现专业内涵,或需根据相对应的产业转型升级与技术进步而调整的专业。合并的专业主要是专业内涵相近、核心课程基本相同,或专业口径太窄的专业。取消的专业主要是相对应的产业为淘汰类、限制类的产业,且专业布点较少(连续三年没有布点)、招生规模过小,或专业不符合高职教育培养定位的专业。如:森林采运工程、中西医结合、杂技表演、教育管理、幼儿园管理、劳教管理等专业。新增的专业主要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、产业链延伸交叉、新兴职业与技术进步需要的专业。
相关负责人表示,专业增加的原因主要有:一是行业大类有所增加。二是适应国家重点产业发展需要。三是本科专业类有所调整。
相关负责人介绍,《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目录(2015年)》》结构也发生变化。现行《目录》结构为“专业大类-专业类-专业代码-专业名称”,新《目录》调整为“专业大类-专业类-专业代码-专业名称-专业方向举例-主要对应职业类别-衔接中职专业举例-接续本科专业举例”,新增了“专业方向举例”“主要对应职业类别”“衔接中职专业举例”“接续本科专业举例”等四项内容,明确了专业与专业方向、对应职业类别、衔接专业的关系